
中秋将近,中国税务系统在积极推进于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同时,因为推出月饼税而引发轩然大波。 就在中国国内民众抨击“月饼税”时,美国《福布斯》杂志推了世界各国税负的榜单显示,中国内地的“税负痛苦指数”居全球第二,这也是继2009年中国内地首次排名第二位后,再次位列该名次。
各地征收月饼税
据悉,从9月1日起施行新个人所得税法,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,同时实施7级超额累进税率。 北京市税务局在推行新税法的同时表示,将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月饼税,纳税人8月收到单位发放的月饼或月饼券,将按旧标准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来计征个人所得税。员工2011年9月收到的月饼或是月饼券,则将按每月3500元的减除标准来计征个人所得税。同时,包括江苏、湖南等地的多个省市表示,也将对月饼征税。 在回应民众质疑时,北京税务系统的相关负责人表示,个人应纳税所得,包括现金、实物和有价证券等。其中对于企业从福利费项目支出给员工的钱,若是用于某些职工困难补助的就免税;若是人人有份,且是为提高员工待遇的就不属于免税范围。 北京税务的解释认为,月饼显然属于用于提高员工待遇的福利,所以应该缴纳个税。事实上,包括月饼券、螃蟹券、超市代金券、蛋糕店的领取券等都在缴税范围内。
民众抗议
尽管上调个税起征点看起来可能是一项会受到公众欢迎的政策调整,但月饼税却立刻遭到全国民众的抗议。数百万人在网上表示抗议,将“月饼税”推上了周一新浪微博热门话题榜的榜首。 据《环球时报》报道称,中国的微博网站上迄今已经有近十万多人参与了有关“月饼税”的辩论。在该网站上举行的一个读者投票中,96%的人表示,他们反对征收月饼税。许多民众表示,他们宁愿不收中秋月饼等礼品,也不愿缴月饼税。 除在得知要缴纳新税后的普遍愤怒之情,还有人担心“月饼税”的征收可能会增加人们应税收入的税级,甚至可能让那些按照新个税法无需纳税的人也成为纳税一族。 《法制晚报》举了这样一个例子,假如一个白领每月工资6,800元,她每月应纳税720元,若加上一盒300元的月饼,她的税级便会陡然增至更高一档,所得税增加了300元。换句话说,她要为自己可能并不想要的月饼付全价。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玉栋表示,虽然“税负痛苦指数”这一指标不尽准确,但是纵向地看,中国的宏观税负还是有些高,主要表现在我国主体税种的最高边际税率相对较高,而名目繁多的隐性税费也较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