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2196亿商业损失由消费者承担
2012-05-25 00:00:00 1005 0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5月21日公布的第三次中国零售安全调查结果显示,2011年,中国全国商业损失额2196亿元,内外盗损失占全部商业损失的63%,消费者成为了大部分商业损失的主要承担者。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主任曹小宁在新闻发布会上说,2011年2196亿的商业损失大部分要由消费者买单;这不仅是拉动物价上涨的隐患,同时,低、劣质量商品流入市场还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健康。 在分析消费者如何成为商业损失的主要受害者时,曹小宁说,调查显示,部分商业损失通过提高商品价格的办法加以消化;部分供应商的损失 又转嫁给了生产商,生产商为了竞争生存,在不能提高产品价格的情况下,就不得不通过降低产品质量,降低生产成本的办法消化。